近年来,航空公司超售的现象屡见不鲜。国际惯例就是合法的吗?航空公司的“惯例们”都是谁惯出来的?欢迎继续收听《法律365》
【(录音)近日,吉祥航空上海至深圳的HO1111航班因超售致多人无法登机。最终航空公司对于当天因为超售而误机的乘客,给予每人800元的赔偿。
什么是超售?根据民航局官网给出的解释,超售是指超过航班最大允许座位数的销售行为。
一些旅客购票后不去机场乘机或不能去机场乘机,这些空着的座位就浪费了。这样不仅给航空公司造成空座损失,也使需要乘机的旅客买不到客票,不能成行。为弥补因部分旅客临时取消乘机计划而造成的航班座位虚耗,满足更多旅客出行需求,航空公司有可能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适当超售,超售是国际航空界的通行做法。
经调查,虽超售旅客均已在当日出行,但在本次事件处置过程中,现场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未按要求提前告知旅客、现场签转操作不及时,处置方案不完善等问题。】
1. 超售是一种国际惯例,是否意味着就合法?
2. 如果超售是被允许的,航空公司事先告知吗?除此之外,航空公司还有哪些义务?
3. 超售后,航空公司常见做法是,给乘客升舱或者将乘客安排到其他航空公司的同目的地航班中,这样是否就合法了?
4. 那么遇到超售,旅客只能“认栽”吗?或者被迫接受航空公司的赔偿条件?
5. 航空公司不仅有超售的问题,还有退改签的问题也一直备受诟病,是消费者太矫情了,还是航空公司自我要求太宽松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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